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8-21 09:28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按查账征收方法难以准确合理地认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应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在表面上,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征收方式相似,不过仔细看来,二者有着根本区别。

  1、核定的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定额管理比照执行。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等情况。其中有个体个体工商户、小规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

  2、核定的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定期定额核定是在纳税申报之前,是一种预先的核定,一种事先的推定,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也可以说是事先确定一个缴纳标准,有关纳税人须根据这个标准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核定征收是当纳税人违反了申报义务,或者记账、保存凭证等其他协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定,按规定在其申报之后,以申报为参考进行核定,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认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对将来可能的税收没有确认作用。

  3、核定的程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包括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六个必要环节。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要经过自行申报、核定定额、上级核准、下达定额等几个环节,没有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复杂。

  4、核定定额的固定性不同。定期定额确定之后一段时间之内保持不变,如果纳税人营业额偏离了定额的一定比例就进行调整,纳税人缴纳税款并不是完全按照定额缴纳,是按不低于定额的标准进行缴纳。核定征收的定额是定量,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了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纳税人缴纳税款要按照核定的税额缴纳,一般只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被纳税人有依据指正错误才进行调整。

  5、核定后的申报征收方式不同。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可以实行简易申报,即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二是可以简并征期,即将几个征收期进行合并为一个征收期,对那些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核定征收的申报是建立在纳税人已经申报而申报不实、到期未申报、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等基础上的,不享受这些优惠。

欢喜MA 追问

2019-08-21 09:31

现在个体户季度收入30万内不用交增值税,如果季度收入50万要怎么计算增税和所得税?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本月公司利润300万,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多少呢

    你好,你是小微企业的话就5%,一般企业是25%。

  • 5月份进项发票购买原材料已经入账当月已经抵扣,次

    你的会计处理没有错误。出现明细账进项税额累计数和申报表累计数不一样是正常情况,因为申报表反映的是实际申报数据,而明细账是会计记账数据。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申报时对该笔红字发票进行相应的调整申报,使申报表数据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同时,若后期对方未开具新的蓝字发票,可暂不进行其他账务处理,保持当前账务状态等待进一步业务发展。若后期对方又开具了新的蓝字发票,再按照正常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 老师,我们是米业一般纳税人公司,收购水稻,然后销售

    你好!米业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成本结转方面,通常是将收购水稻的成本以及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如人工、能源费用等)累积在存货成本中。当大米或米糠等产品销售出去时,相应的存货成本会转移到成本费用中,按照销售的具体产品进行成本结转。具体操作时,可以使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等方法来计算成本。

  • 业务招待里的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

    业务招待中的住宿费用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抵扣条件,那么这部分的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业务和税务规定来判断。

  • 请问公司法人是残疾人,有什么税收优惠

    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是残疾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人员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需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增值税优惠: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此外,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类似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全额加计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其他税收优惠: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对于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