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8-23 15:40

不用 复印件做账就好   你好  销售方给采购方完税证明和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 采购方用复印做账

不知道 追问

2019-08-23 16:01

主要客户不接受,非让我们重开,我们这还是普票,给他盖章复印件都不行

玲老师 解答

2019-08-23 16:08

这个不用重开的 税局规定就是这样操作的

不知道 追问

2019-08-23 16:24

老师,您能不能找到这个规定的文件啊,这个客户太搞了,我们说收不齐税局规定不能重开,还让我们找红头文件

玲老师 解答

2019-08-23 16:48

四、丢失普通发票应如何入账?

(一)机动车销售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二)其他普通发票

1、丢失记账联

普通发票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2、丢失发票联

普通发票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可以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购买方取得开票方有效证明后用记账联发票复印件入账,复印件上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对丢失普通发票如何入账,目前各省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因此具体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不知道 追问

2019-08-23 17:16

老师,这个您是在哪里能够快速找到的啊,这样下次我就不用一直麻烦你们了

玲老师 解答

2019-08-23 20:34

你好 可以在税局网站搜索就可以找到  有的百度也可以找到的 !
        不客气的! 如果您这个问题已解决请给老师点五星好评!祝您工作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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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要去税局备案 有的税局会按管理发票的办法 罚款的
2019-09-29 17:36:42
你好,登报,声明遗失,接受税局罚款处罚
2017-12-09 10:37:47
你好,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公告,去税局接受罚款处罚
2019-07-29 14:54:18
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到税务大厅说明一下情况(照实说就行),然后把这张作废发票当成是正常发票,补缴税金即可。(办税人员一般也会建议你这么做)。 要是按正规程序处理,那就得先登报声明遗失,然后拿着登报声明到税务局接受处罚(发票管理不善)。这么一来,登报费用加罚款,怎么也得好几百块,还不如补缴那几十块钱的税金划算,且方便快捷。
2019-01-18 16:41:06
打个复印件放进去保存吧
2017-02-16 1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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