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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
于2019-08-26 13:28 发布 746次浏览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8-26 13:29
结果对方说验证过的专票不能作废重开 你们都没有认证,也认证不了,对方咋说验证过
秋实 追问
2019-08-26 13:31
只是查验一下真伪,对方说验证过的就不可以
maize老师 解答
真伪不影响啊,又不是认证,
2019-08-26 13:32
这个是福建税局回复,你这个都不能算认证,你直接退回就可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红字信息表》电子发票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红字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特别提醒: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全部联次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作废。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特别提醒:没有上传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复进行上传,上传成功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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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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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 追问
2019-08-26 13:31
maize老师 解答
2019-08-26 13:31
maize老师 解答
2019-08-2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