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季度超30万,开具的专票有3%有1%,申报时的应 问
我四季度开票不含税额是761344.62, 开的1%不含税是541625.44,那减征额就是541625.44*2%了?可是计算出来的数和申报时自动带出的不一样啊 答
个税系统已经社保扣税了,发现有误,还可以更正吗 问
你要更正个税还是更正社保? 答
对方给我们开的数电发票专票,备注栏里只写了复核 问
你好,这个用是能用,只是本身不是很规范 答
老师,个体工商户全年没有开具一张发票,在申报经营 问
可以不选择的,没问题的 答
老师,2024年第4季度利润表有5万元,也就意味着申报 问
你好,可以的,可以申请退回。 答
老师,注会税法教材买哪个版本好?精简但重点又突出的教材,注协编写的课本太厚了
答: 你要是说教材的话,肯定是住注协最好,最完整。
2017年注会税法教材的内容与2018年注会税法教材的内容有什么变化吗
答: 你好,这是另一个网校的总结贴: 1.第一章新增了“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2.第二章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7〕56号、财税〔2017〕58号、财税〔2017〕76号、财税〔2017〕90号、财税〔2017〕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等新增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了增值税税率以及部分具体业务事项适用的增值税税目等问题;删除了部分“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3.第三章根据财税〔2016〕129号新增了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相关规定,并细化了卷烟、白酒计税价格核定的问题,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4.第四章根据财税〔2017〕34号、财税〔2017〕41号、财税〔2017〕43号、财税〔2017〕79号、财税〔2018〕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新增、调整了职工教育经费、广宣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问题、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金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等,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5.第七章新增了关税的税收优惠,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6.第八章根据财税〔2017〕80号、《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了水资源税的相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规定,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7.第九章根据财税〔2017〕29号、财税〔2017〕33号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以及税收优惠,其他关键内容未调整。 8.第十二章根据财税〔2017〕84号、财税〔2017〕88号等进行了重大调整。 9.第5、6、10、11、13、14完全无变化或者无实质性变化。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现在有什么法规已修改但还没纳入2019年注会税法教材吗?现在备考2020年注会税法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您好 应该4月份后出台的新政策都还没有纳入注会税法教材 比如税率调整 加计扣除 不动产抵扣等
追梦人 追问
2019-08-27 21:58
种老师 解答
2019-08-2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