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未收不回来,该怎么做什么会计分录处理?是否需要什么证明文件做附件?公司准备注销了!坏账的话不用去税局备案,但要留资料备查!留什么资料?如果应收账款不处理是否无法注销?或者会要求交什么税?
Q饭饭
于2019-08-28 10:06 发布 2551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8-28 10:08
你好 是的 要有资料留存备查要去税局备案 才可以税前扣除的 做坏账准备;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3、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造成的坏账损失,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4)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5)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