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马江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8-29 05:3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300万元,甲对乙有直接请求交付该钢材之权,若甲届期不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甲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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