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在8月31提交一份海关专用缴款书进行海关稽核,在9月2号通知书下来是留待继续比对。这样子我是需要等结果相符再进行申报增值税吗?还是需要重新提交稽核呢?
糟糕的大地
于2019-09-03 16:08 发布 290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9-03 16:28
1.纳税人希望能在当月申报抵扣的,则可在申报期当月13日前继续等待,等有了稽核结果后,再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确认”功能进行稽核结果的确认操作,然后下载稽核结果进行纳税申报;也可以等14日后(含14日当天)由系统自动进行稽核结果确认,再使用“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下载”功能下载稽核比对结果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不急于抵扣该部分海关缴款书的税款的,可以在每月1-14日之间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确认”操作,先将该部分没有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缴款书直接结转到下个稽核月份,再使用“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下载”功能下载结果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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