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先是汇入我们公司一般账户上,然后又转出到我们上游企业的账户上,上游企业也是我们公司老总的公司,但法人不是同一个,之后我们老总用这个账户打款付设备款项,这些该怎么做分录?对方没有现金收据开过来,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原始凭证能做记账凭证?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炙热的耳机
于2016-03-03 15:11 发布 169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03 15:39
付给公司上游企业是可以这样操作的,但是问题在于,上游企业没有将扣除欠款多余的款项退回我们公司的基本账户上,反而因为年关,好多设备厂家要求付款,所以公司老总直接用这个账户打卦给客户了。(这个是不属于我们公司的账户,但也是我们公司老总另一个公司的账户的),这个付款是没有任何原始单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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