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9-12 21:59

你好,是最高不得超过上限,最低不得低于下限缴交,

会计 追问

2019-09-12 22:00

一般公司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员工的基本工资吗?会计学堂找不到这种五险一金的课程

会计 追问

2019-09-13 01:13

第一个问题:老师一般广东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第二个问题: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指一年最少交这么多钱吗?
第三个问题:请问一下月末有在产品在车间,要不要设置在产品科目

庄老师 解答

2019-09-13 07:20

一、广东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内资企业12%、个人8%,外资企业20% 、个人8%;

医疗:企业 8%+5元、个人2%;(5月1日起,单位缴费调低1个百分点)

失业:企业 2%、个人 1%;

工伤:企业 0.4%、个人不缴;

生育:企业0.85%、个人不缴。

二、五险一金的缴纳方法

五险一金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不存在补交和转移的问题),劳动者离职后,通常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办理转移手续:在原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
2、医疗保险: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失业保险: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补缴和转移的问题。

5、住房公积金类似于存款,无所谓断档。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交300,劳动者扣除300,劳动者每月公积金账户应该有600,符合提前条件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原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原单位,让原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月末有在产品在车间,要设置在产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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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可以更改基数的。
2021-06-25 17:20:41
你好 看下附件资料了解下 以你们社保局的为准
2020-04-02 11:47:09
您好,应该来说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或者当地的具体基数,您最好是问下您当地的12333,个人承担的一般是基数*10.5%
2019-09-07 21:34:30
你好!这个新企业要问当地社保局,按规定是按上年的平均工资来申报
2019-07-12 10:39:08
1、“单基数”核定缴费基数办法。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员工缴费基数之和,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2、“双基数”核定缴费基数办法。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工资总额,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当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社保经办部门以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一般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等地,是“单基数”核定办法。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河南、山西、河北等地,是“双基数”核定办法。 “双基数”核定办法,一般要比“单基数”核定办法,社会保险部门筹集社会保险缴费要多一些,当然用人单位财务负担也要多一些。
2019-06-28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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