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9-18 17:19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收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金额。

  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为第4-6列的余额,损失以“-”号填列。

  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第5-7列的余额。

  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9-8列的余额。

  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填报解析

  (一)税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即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第七十一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会计规定

  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应该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交易性全融资产的成本,如果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时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的初始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我们需要比较交易性金融资产当前的公允价值和当前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出现差额的时候,要及时的做出调整,确认相应的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价款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税会差异

  会计核算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应该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费用计人当期损益,不计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过程中,支付的交易费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的组成部分。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税法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对于会计上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不予考虑,由此会计上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做纳税调增或调减处理。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时,由于先前税会对交易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处理的差异,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收益存在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