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9-19 11:05
根据财税[2016]25号及财税[2016]60号文件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其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范围,仅是指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如果贵公司的服务项目不属于36号文件规定的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范围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规定,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