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C公司法人为同一人,B公司为A和C公司法人的爱人,请教老师:B给A开发票做进项,C再给B开发票做进项,都是技术服务费,这样可行吗?税务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
于2019-09-25 10:22 发布 50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