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外部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 如:用于职工福利、用于在建工程、用于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改良支出等,应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将其金额计入非应税项目--所服务对象的成本或费用之中,如果不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环节的中断,企业将少缴这部分增值税. 什么叫,将其金额计入非应税项目--所服务对象的成本或费用之中
热情的小蘑菇
于2019-09-26 18:26 发布 14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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