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9-27 09:32

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1、付款总额=现在将来要付的总额
2、假设增值税率16%,将付款总额价税分离:固定资产原值A  增值税为 B
分录参考
借 固定资产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B
   贷 银行存款                    (首付金额)  
      长期应付款    以后各期要付的
折旧 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每项收到融资公司开来的发票,根据票上的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 长期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票上的金额在固定资产初始化的时候,已经列支了,这里就不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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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融资租赁购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019-08-21 18:41:42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6-27 10:12:32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2018-01-24 10:02:35
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1、付款总额=现在将来要付的总额 2、假设增值税率16%,将付款总额价税分离:固定资产原值A 增值税为 B 分录参考 借 固定资产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B 贷 银行存款 (首付金额) 长期应付款 以后各期要付的 折旧 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每项收到融资公司开来的发票,根据票上的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 长期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票上的金额在固定资产初始化的时候,已经列支了,这里就不管他了)
2019-09-27 09:32:09
同学,你好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2021-12-05 2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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