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向过路人发放公司外购的小礼品作为宣传促销费用,礼品金额不含税10万,进项税额1.7万,请问老师以下几个问题: 1、账务处理 2、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吧,因为赠送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我的理解对吧? 3、销项税额按照10万计算,缴纳销项1.7万,对吗? 4、代扣代缴个税吧?个税怎么计算,以此例,个税金额多少,10/(1-20%)*0.2?账务怎么处理?代缴的个税公司承担,是不是要纳税调增吧? 麻烦老师详细讲讲
小绵牛
于2016-03-11 08:39 发布 1251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3-11 09:36
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应该视同销售,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属于进项税额转出,此例中属于用于市场推广,所以要按1.7进项税额转出,我的理解对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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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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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