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05 21:55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细心的期待 追问

2019-10-05 21:57

问的是一般纳税人,不是小规模的啊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0-05 22:02

这个文件适用一般纳税人的 您看条文没有特别指明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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