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产品处于研究与开发阶段。 已聘请律师及知产代理人进行发明专利申请活动,律师费,注册费,代理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成本? 由于在初期没有销售收入,企业无法负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请研发人员成本 两个创始人作为研发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领取工资,未缴纳社保, 在此研发阶段,创始人的日常饮食,住宿,出行,服装可否作为研发人员福利,由企业承担?作为研发成本计入研发费用?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 对于哪些类型的饮食,住宿,出行,服装费用可以计入,哪些不可以计入,有无具体的规定?
alinewang
于2019-10-07 15:28 发布 133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0-07 15:45
你好,同学。可以计入成本。
合规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准则也有明确规定,对于和研发相关的人员费用是计入研发费用,至于你没有购买社保,你违反的是劳动法,和账务处理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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