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10-08 10:00

你好!
带上公章,合同,经办人身份证到项目地预交税款就可以了

蒋飞老师 解答

2019-10-08 10:02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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