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朋友之前在一个会计培训学校交了200元押金,是转的个人微信,但开了收据加盖公章了,后来那人离职了,联系不上,就想去学校退掉,但人家说没有转入公帐,不给退,这样合理吗?这难道不是他们用人单位用人不宜造成的吗?而且我们是有收据的?
学徒
于2019-10-09 10:14 发布 824次浏览
- 送心意
可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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