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拟选派30名员工外出学习,计划支出住宿费、餐饮费每人计5 000元,共计150 000元。其中餐饮预算支出90 000元,住宿预算支出60 000元。 问题: (1)当餐饮服务与住宿服务都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计算可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如何筹划可以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会比较多?
文静的灯泡
于2019-10-09 10:26 发布 9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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