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施工的高速公路,工程价款1亿元,现在只付了80%的工程款8000万元,我们也开8000万元的建安发票。另外2000万元的工程款,需要工程结算审计后才能付款(预计还需要一年多时间)。预计今年之内建筑业要实施营改增,则剩余的2000万元未开票的工程款,在营改增实施后,不能再按3%交营业税,据说要按11%缴增值税。那么可能要多缴8%的税,也就是160万元。我们是否需要先缴税、先开票,还是坐等政策明朗再行应对?请你从财税角度提出专业分析意见。
霸气的橘子
于2019-10-10 13:08 发布 9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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