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施工的高速公路,工程价款1亿元,现在只付了80%的工程款8000万元,我们也开8000万元的建安发票。另外2000万元的工程款,需要工程结算审计后才能付款(预计还需要一年多时间)。预计今年之内建筑业要实施营改增,则剩余的2000万元未开票的工程款,在营改增实施后,不能再按3%交营业税,据说要按11%缴增值税。那么可能要多缴8%的税,也就是160万元。我们是否需要先缴税、先开票,还是坐等政策明朗再行应对?请你从财税角度提出专业分析意见。
霸气的橘子
于2019-10-10 13:08 发布 9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老工程的话可以申请简易计税的
2020-04-29 10:09:37
你好,现在是交增值税的,异地的话需要先预交
2019-10-10 13:24:20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17-09-24 07:13:16
营改增之后高速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于什么服务类别,按6%缴纳增值税
2017-03-10 20:40:51
你好!可以抵扣进项税
2018-09-18 15: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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