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母是怎么来考虑的 8000不应该按一年来算吗
赵晓宁
于2019-10-14 10:11 发布 1069次浏览
- 送心意
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ISA
2019-10-14 10:29
配股在计算毎股收益时比较特殊,因为它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
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
混合体。也就是说,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具有与股票股利相同的效果,导致
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资源流入。因此,计算基
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将这部分无对价的送股(注意
不是全部配发的普通股)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并据以调整
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为此,企业首先应当计算出一个调整系数,再用配股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股数乘以该调整系数,得出计算每股收益时应采用的普通股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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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宁 追问
2019-10-1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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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