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10-15 10:17

你好!
60*3%=1.8(万元)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的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因此,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如符合上述有关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规定的,则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不符合,则不需缴纳。
2019-07-01 14:53:28
你好! 60*3%=1.8(万元)
2019-10-15 10:17:01
您好这个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3-10-09 16:28:50
你好 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2020-02-28 18:14:09
你好,也就是只是错误缴纳,并没有做账。 那缴纳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2022-05-19 23:08: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