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问题:2018年度12月报表上,利润总额是: -1万,但是,19年2月又收进来几张2018年的 费用发票,5000. 会计科目做到了: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科目里,然后, 我现在是申报 19年第三季度的 所得税,1-9月利润总额为:50万,那么,我是这样计算实际利润额的:50万-1万-5000=485000,但是,系统报表的算法是,:50万-1万=490000. ,5000实际 属于18年的费用,而我做在19年里,系统没有 减这个金额 。。。。这样一个情况 ,为什么,这个实际发生在2018年的 5000,它没有 算呢?
夏末
于2019-10-16 10:55 发布 5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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