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16 19:54

你好,应纳税所得1000+200

-长野原美绪- 追问

2019-10-16 19:56

为什么呢

-长野原美绪- 追问

2019-10-16 20:02

请问可以讲解一下具体过程吗

立红老师 解答

2019-10-16 20:08

你好,首先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正常将产品对外捐赠是属于所得税视同销售的,但会计上并没有确认收入,也就是1000万的利润总额没有包括200万售价,所以要加上,成本和税当初已经计入营业外支出,在计算利润总额1000万时扣除了,所以不能再扣了。

-长野原美绪- 追问

2019-10-16 20:19

请问难道不应该税前扣除120万,增值税36万吗?然后会计分录属于营业外收入。

-长野原美绪- 追问

2019-10-16 20:20

还有请问关于城建教辅费用是可以不用处理的吗

-长野原美绪- 追问

2019-10-16 20:20

谢谢

立红老师 解答

2019-10-16 20:32

你好,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100×(1+13%+7%)=120,已经在利润中扣除,并列没有超过扣除标准,可以全的扣除。

立红老师 解答

2019-10-16 20:35

你好,不好意思我看错了

立红老师 解答

2019-10-16 20:38

入营业外支出金额=100+200×(13%+7%)=140,超过税法允许扣除限额120了,所以还要调增20,应纳税所得额=1000+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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