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罚款赔款,怎么区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应收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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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3-19 22:00 发布 3926次浏览
- 送心意
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03-19 22:05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属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编辑本段其他应收、暂付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营业外收入是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属损益类科目。
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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