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21 09:41

您好!这个一般分下面2种情况,您可以参考下。 
(1) 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发出商品退回。由于这种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因此只需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即可。发出商品被退回时,应按其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 “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2)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退回。一般来讲冲减的收入和成本都应是当时销售时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如果销售和退回的间隔时间比较长,这种情况下难以再确定当初销售时的成本,可以按照退回当月同类产品的成本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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