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10-23 09:04

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如果你能证明是保证金之类性质的往来,那么是不需要收利息的
但是如果其他应收款挂的是股东借款或其他企业的借款 那么税局收你的利息也是合理的

无辜的月亮 追问

2019-10-23 09:15

主要是这些余额都是原先核定征收的时候挂着的,加上税务局强制转成查账征收,企业没有任何空间去处理这个余额,基于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否申请17年5月以前的挂着的这些余额不予计算在内,17年5月以后新增的计算。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10-23 09:16

不管征收方式如何,还是要知道其他应收款具体挂账的原因  如果是保证金,完全可以和税务局的人进行交涉

无辜的月亮 追问

2019-10-23 09:20

这些余额部分是银行贷款下来后转至这些账户后(银行要求贷款必须是购买材料等,转至第三方账户),转至个人或别的公司用于公司的经营了,由于银行贷款未归还,余额只能挂着,跟税务局也解释了,他们也理解,但提出税法不允许。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10-23 09:27

虚构经营贷造成的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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