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公司是购买方,9月份填开了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已经做进项转出了。10月份销售方说我们红字信息表开错了,需要作废重新填开。请问我们10月再次开具后,该如何申报,进项税不能再转出一次啊。但如果不按信息表填写,又会造成比对不通过
超级的身影
于2019-10-24 11:45 发布 665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不用重开红字信息表的,只要收到对方开具的销项负数发票做账就行了。
2018-03-06 16:29:55
《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的《信息表》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2018-10-17 11:17:41
你好,是的,你们填写
2018-09-25 17:12:08
附表二里面的红字转出里面填
2020-07-02 15:09:22
红字发票你也需要给对方提供一份的,对方自行操作
2019-07-09 1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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