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单位购进一项固定资产设备,对此设备商家已提供有三年质量保证期,但我单位为维护稳定使用需要,提出了加多2年质量延保期的需求,这样多出的2年延保期就要多付一笔费用了,在合同里,设备款和延保费合计填列,发票一起开,只是在设备附件清单有体现,请问延保费用能纳入固定资产原值里一并入账么?对增值税进项转出有影响么?
含糊的小伙
于2019-10-25 14:55 发布 110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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