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税后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算出利润总额后,这个国债利息调减5万,请问老师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税后股息30万元,也要调减吗?为什么?
妞妞
于2019-10-31 09:26 发布 3120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妞妞 追问
2019-10-31 10:27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0-3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