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加计抵减10%、15%的相同与不同? 答: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那如果是混合销售的公司,比如电影院是一般纳税人,因有根据财务政部文件财税[2019]17号票房采用简易计征,卖品(爆米花之类的)采用一般纳税人计征,那么卖品这部分是否适用于15%进项加计抵减?
欢欢
于2019-10-31 09:59 发布 43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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