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上班。应聘的是出纳的岗位:1.去的时候就整理堆了很久的发票,根据别人在信笺纸上的记录,自己对一遍,金额无误,住宿和加油有发票,其他的只要报了知道缘由都可以报。2.只是简单的记录,还让用铅笔登记现金日记账。3.没有使用过票据粘贴单。4.现金或者转账未经过出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会不会后期被追究法律责任。
平常的秋天
于2019-11-03 10:04 发布 5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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