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连锁药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之前我们是按各个店申报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今年第二季度税务系统强制控制了非独立法人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现在我们想把所有店的收入汇总到总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我们今年的总收入大概到530万左右,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收入达到这个数我们是合并申报好,还是要按以前的操作好
簡=_=愛
于2019-11-04 20:39 发布 24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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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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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_=愛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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