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未成立的子公司代垫前期费用,发票抬头是母公司,子公司成产后母公司要求子公司归还代垫费用,母公司可否将费用开票给子公司付款?如果母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此内容又该如何操作?
余莹莹
于2019-11-05 17:46 发布 216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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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母公司可以开票给子公司付款,如果母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此内容,建议把发票复印件,以及写个说明,加盖财务专用章,给子公司付款处理。
2019-11-05 17:50:42
你好,发票是母公司的就得算母公司费用,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2020-02-21 23:27:37
能退回去重新开吗
子公司的费用你母公司也用不上
2020-02-21 23:58:56
您好,两个方案,1,子公司直接使用这个发票入账。但是存在稽查不让税前扣除的风险,2、发票母公司入账,让母公司再给子公司开发票,子公司再以母公司开的发票入账。
2018-03-28 11:00:55
你好!对于以母公司作为抬头的发票,建议直接计入母公司的的账务里面,因为款项和发票都是由母公司来操作的。如果子公司确实需要入账,建议母公司先只垫付费用,等子公司成立之后,再由收款单位开具相应的发票给子公司入账。另外,实际操作中,如果母公司有发票上面的经营范围,操作上是可以开发票给子公司。但是不建议这样做。
2014-09-18 1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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