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纳税人)在今年4月给某家事业单位(小规模纳税人)开了300万的专票。他们收了专票就是当普票用的。 当时因为税率刚改革,还搞不清究竟要给他们开10个点还是9个点。当时用了老税率(10%)给他们开的专票。 现在管理员说我们4月应该要用新税率9%来开票;如果我们4月还想开10%老税率的话,除非我们在4月1日税率改革之前,就已经提前做了无票收入,并且已经提前交清了增值税,4月1号之后,我们才能用老税率开票。否则就要用新税率。 所以现在有点麻烦。我们都没有提前去做无票收入并提前交增值税。但是又开了老税率10%。 那怎么办?是不是就只能跟购买方协商,把发票拿回来,重新用9%的新税率开票? 但是我们跟这个事业单位财务科协商,他们不同意,不配合。事业单位说,如果跟我们换了发票,新发票的日期跟他们入账的日期就对不上了。 请问我们该怎么反驳对方呢?原来的票是19年4月开的,如果给他们重开的话,新票就是19年11月开。前后开的票都是19年开的。不行吗? 为什么他们说重开的话,日期就跟他们入账日期不一致?都是同一年的,日期有点不一致 不行?
ok棒
于2019-11-08 13:14 发布 1644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38
郭老师 解答
2019-11-08 13:39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43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44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45
郭老师 解答
2019-11-08 13:45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54
郭老师 解答
2019-11-08 13:56
ok棒 追问
2019-11-08 13:59
ok棒 追问
2019-11-08 14:00
郭老师 解答
2019-11-08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