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我11月份提交的15%的加计抵减声明(11月份以前也未声明享受过10%的加计抵减政策),是不是11月份才生效?还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的增值税的时候就可以享受?目前还有10月份以前的进项票,抵扣后可以享受15%的抵扣政策吗。10月份申报的时候系统自动生成了加计抵减数据,怎么修改
彳 亍
于2019-11-09 01:11 发布 31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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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11-09 07:22
不一定是提交当月生效,从满足适用条件的当月生效。填写加计抵减的附表来修改的。
相关问题讨论

不行 8月份认证 在9月份申报8月份税款时抵扣
2019-07-12 16:58:40

认证了就得申报,你要不申报以后也不能抵扣,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那栏
2019-02-18 10:04:39

不一定是提交当月生效,从满足适用条件的当月生效。填写加计抵减的附表来修改的。
2019-11-09 07:22:10

没事,3月份没抵扣,留着以后抵扣没事
2019-04-11 18:01:22

你好,你填写试一下还能补填写吧,如果不可以的话只能去税务局修改,你12月份的申报表。
2021-02-22 17: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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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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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