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19-11-13 14:34

你好!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属于重点创业群体,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有关规定: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人民币,下同)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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