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争取明年拿下注会和税务师!

2019-11-14 19:38

不需要收回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信息表给一份给销售方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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