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融资租赁购进的固定资产(未取得固资发票),通过分期付款给租赁公司并取得租赁公司租赁发票(增值税专用票),该怎么做账比较合理啊。
天真的天空
于2019-11-21 11:52 发布 972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1-21 11:55
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1、付款总额=现在将来要付的总额
2、假设增值税率13%,将付款总额价税分离:固定资产原值A 增值税为 B
分录参考
借 固定资产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B
贷 银行存款 (首付金额)
长期应付款 以后各期要付的
折旧 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每项收到融资公司开来的发票,根据票上的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 长期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票上的金额在固定资产初始化的时候,已经列支了,这里就不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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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实际应付的款项,借记固定资产 按相应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
收到发票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8-02-03 12:35:21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这里直接是按合同金额入账处理
2019-11-21 12:13:32
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1、付款总额=现在将来要付的总额
2、假设增值税率13%,将付款总额价税分离:固定资产原值A 增值税为 B
分录参考
借 固定资产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B
贷 银行存款 (首付金额)
长期应付款 以后各期要付的
折旧 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每项收到融资公司开来的发票,根据票上的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 长期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票上的金额在固定资产初始化的时候,已经列支了,这里就不管他了)
2019-11-21 11:55:39
借;长期应付款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可以计提折旧的
2017-03-03 09:20:52
您好
融资租赁设备的增值税发票开过来,也是按固定资产设备做账
2019-06-04 13: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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