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为什么转让不动产区分差额征收和全额征收?什么原因呀?
ten years
于2019-11-24 10:20 发布 665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24 10:22
这是规定。
简易计税方式下, 销售非自建不动产, 用售价扣除作价的差额/1.05*5%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预缴税款, 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按照相同的方法申报纳税; 销售自建不动产, 用售价金额/1.05*5%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预缴税款, 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按照同样的方式申报纳税.
一般计税方式下, 销售非自建不动产, 用售价扣除作价的差额/1.05*5%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预缴税款, 在机构所在地按售价全额*11%计销项税,扣除当期进项税后申报纳税;销售自建不动产, 按售价全额/1.05*5%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预缴税款, 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按全额计提销项税,扣除当期进项税后申报纳税.
无论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下,
自建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预缴, 全额/1.05*5%;
非自建下的不动产销售差额预缴, 差额/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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