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坐标:广州 我们是制造型免抵退出口企业,今年把工厂从广州搬去佛山顺德了(跨市了)。把工厂设立成了分公司,广州总公司未搬。 那么问题是(1)现在所有的原材料还是开发票给总公司,货款也是由总公司来支付。分公司工厂那边只负责加工生产。这样的情况,总公司还能算是生产型企业吗?还能继续免抵退出口退税吗? (2)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申报比较好,还是分开独立申报比较好? (3)分公司是否需要开发票给总公司?
AC
于2019-11-26 11:56 发布 8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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