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有一个客户18年年终的时候利润总额是78.29元,申报18年10-12月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应交企业所得税税额为:78.29✖️0.25=19.57,然后有一个减免所得额11.74,实际应交所得税额是7.83,针对这个我要怎么做账呢?
一米阳光
于2019-11-27 14:16 发布 78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1-27 14:23
你好,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做计提扣缴分录就是了
借;所得税费用 7.83,,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7.83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7.83, 贷;银行存款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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