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11-29 11:02

国税发【2016】156号文做出规定的,在2014年时税务局重新作出了简化处理的规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里进行了约定。

而言之就是分为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失。这时候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直接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同样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留取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只丢失发票联。这时候复印一份抵扣联,抵扣联原件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只丢失抵扣联。这时候也分为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将发票联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一份发票联留存备查。

往惜逝流年 追问

2019-11-29 15:43

谢谢

venus老师 解答

2019-11-29 16:00

不用客气 呢,满意给老师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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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 的
2015-11-30 17:23:38
您好!1,向税局报告,然后登报声明。接受税务机关处罚。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16-06-12 14:19:30
你好,用抵扣联入账,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018-10-15 11:19:50
叫对方复印2份记账联盖上发票专用章,就可以正常扣税和做账了
2022-12-26 10:15:19
叫对方复印2份记账联盖上发票专用章
2022-12-26 1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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