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下残保金的几个问题: 1.残保金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什么呢?这个工资总额是要跟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相等的吗?还是跟账面上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本年累计的总金额相等呢? 2.我是要按个税系统的那个工资总额来申报个税吗?还是按照账面上的?因为我个税系统的跟账面的金额是不一样的。那怎么办?
努力努力在努力o
于2019-11-30 10:25 发布 4980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30 10:27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按计算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全部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你好!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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