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19-12-03 13:03

章是可以的
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满意请给五星谢谢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某企业2023年度应发工资总额为80万元,实发工资为5

    福利费允许抵扣7 工会经费允许抵扣1 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抵扣4

  • 公司只有法人一个人,需要每个月计提工资吗

    你好,是的,至少要有一个人。

  • 老师好,我们软件开发企业软件销售出去,开发票了。

    你好,你们是需要先有这个资产然后才能销售。

  • 老师,您好,能根据我的数据帮我编制个财务报表吗???

    老师房租合同是按年收费,1年20万,

  • 是这样的,A从B手里买了一个资产的收益权,然后是B统

    一、从税法规定角度 增值税方面 如果 B 转让资产收益权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B 在取得收益时缴纳增值税是合理的。然而,当 B 将部分收益分配给 A 时,通常情况下 A 不需要就该分配的收益再次缴纳增值税(除非 A 再进行了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从增值税角度,要求 A 分担 B 已缴纳的增值税可能不符合税法规定。 所得税方面 B 取得收益并缴纳所得税是基于其自身的应税所得。对于分配给 A 的部分,如果这部分收益在 B 层面已经完税,而 A 取得该分配收益后,根据所得税法,A 可能需要将其作为自身的应税所得再次缴纳所得税(取决于 A 的所得税纳税规则),但不能简单地说是分担 B 的所得税。 二、从合同约定角度 双方约定的效力 如果 B 和 A 在购买资产收益权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A 需要分担 B 已缴纳的税费,那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这种约定不能改变税法对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即 B 仍然是其取得收益时的法定纳税义务人,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将法定纳税义务转移给 A,只能是在双方之间进行费用的分担。 三、从公平合理角度 交易实质的考量 从交易的实质来看,如果 A 购买的是资产的收益权,那么 A 应该只承担与其获得的收益相关的合理税费。如果 B 最初缴纳的税费是基于整个资产的收益而不仅仅是 A 享有的那部分收益,要求 A 同担全部或部分税费可能不太公平。 双方在确定税费分担时,应该根据 A 所获得收益占总收益的比例、税费的性质以及税法的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以确保公平合理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