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34】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数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940元,价款和税款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设备,支付价款和税款时: 借:固定资产 42940 贷:银行存款 42940 (2)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2940 贷:管理费用 42940 这个例题取得设备时为啥记录固定资产?抵减增值税时价款和税款都冲减管理费,还要进行折旧吗?在现实账务处理时直接冲减管理费用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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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2-05 22:22 发布 1108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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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争取明年拿下注会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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