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一下,2019年岁末年初社会保险费征缴对账工作得通知,是什么意思。着中(社会保险费征缴)是 什么?不太明白。麻烦老师看一下,谢谢
从开始到现在
于2019-12-06 15:03 发布 120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2-06 15:24
我给你19年的你看下,就是今年春天的通知。填报内容
(一)参保人数:以2018年12月31日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为准(参保人员信息可在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系统中缴费基数管理菜单下导出)。
(二)参保个人缴费工资:以参保单位或个人2018年1月至12月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分别按月平均发生额填报。
(三)申报的单位缴费工资总额:以本单位各类参保人员全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合计数为准,应与本单位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中的年工资总额、税务部门所得税报表反映的企业年度工资合计数相一致。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资料
(一)改制企业、多经企业及私营企业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中央行业单位报送时间为4月16日-5月20日;劳务派遣企业报送时间为5月21日-5月31日。
(二)报送资料包括:
1、《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2、《2019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
3、《2018年度工资总额及2019年申报工资总额说明》;
4、《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公示证明书》;
5、《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人员分单位汇总表》(劳务派遣企业填报);
6、《参保单位信息申报表》(所有参保单位填报);
7、改制企业、多经企业及私营企业需报送本单位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2018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2018年度应付工资明细账、税务部门所得税报表等能反映本单位全年工资总额的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中石油所属的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须报送集团公司下达的2018年工资总额计划文件;隶属于中石油的各二级参保单位,待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申报工资总额后,按确定的工资总额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因此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少报、瞒报。如发现未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将按有关规定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并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要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所有的参保单位,须打印向社保中心申报的2019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接受单位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各单位在申报2019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时,要出具公示证明书,并由工会负责人或推选的职工代表(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签字;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参保单位,提供公示证明的同时,还必须提供一份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签字认可的2019年度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原件或复印件。
(三)各参保单位对申报2019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按期完成。要对上报的各种数据进行认真复核,确保准确无误;上报的各种资料要齐全、完备。社保中心对上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一经采集、核定后,不再进行二次核定。逾期不申报或申报数据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了参保人员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四)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参保人员由派遣单位统一申报,各用人单位不再申报,并在申报时要填写《2018年度工资总额及2019年申报工资总额说明》,说明劳务派遣分摊工资总额情况,派遣单位填写《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人员分单位汇总表》,注明单位人数、工资总额。
(五)根据劳社部函[2004]256号文件要求,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有关单位在为此类人员申报2019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时,可以由其中一个单位申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长期照护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各项缴费工资基数,其它单位为其单独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不再申报其它险种缴费工资基数。填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人员花名册》时,需在此类人员的备注栏注明“多个用人单位就业”字样。
(六)各参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按要求做好数据核实、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报资料报油田社保中心征费稽核管理科。邮寄申报资料的单位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对没有按时报送2019年度缴费申报相关资料,或申报资料审核存在问题、且没有及时整改的参保单位,社保中心将从2019年6月1日起,暂停办理其相关社保业务,直到全部整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