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是今年新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符合并申请了即征即退。上个月申请了八个软著。这几个软件都是我们自主研发并且会对外销售。问题一、那软件的研发费用是不是就一定要归集到资本化支出了?二、会计上确认软件这个无形资产才可以销售?三、如果做费用化支出有什么税务风险。因为公司研发人员比较少,所以就是计入无形资产,单项软件金额也不会高于3万。四、我想这样是否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计入费用化支出?谢谢
朱后桂
于2019-12-06 15:21 发布 10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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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后桂 追问
2019-12-06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