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们11月开了3%建筑劳务清包工发票30万.是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这个30万除去税款8000多税款后,剩余的是全部算我们的收入吗?那我们申报附加税可以减免地方跟教育费附加税吗?这个合同成本我们大概20万左右发工人工资款,实际收入不超过10万,那我们的销售金额是按税后那个金额算还是按除去工人工资款的金额算呢?
努力努力在努力o
于2019-12-14 17:44 发布 18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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